红商网讯:5月24日上午,一茶一坐加盟商上海进华餐饮有限公司(下简称“进华公司”)起诉上海一茶一坐餐饮有限公司(下简称“一茶一坐餐饮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据《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法院驳回了一茶一坐公司强行占有加盟店芳汇店的经营管理权、扣押公章及营业执照等财物、违约进行经营管理、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信息等诉讼请求,仅以经营管理不善、未尽合理的管理义务判决一茶一坐公司赔偿原告进华公司70万元。
而加盟门店经营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约32.6万元则由进华公司承担,两项判决相抵后一茶一坐公司共需向进华公司支付37.3万余元。
由于审计中发现了加盟店存在不规范发票,进华公司认为一茶一坐公司存在蓄意掏空加盟店的嫌疑,法院并未支持,仅认为不规范发票暴露出了加盟店内部管理控制存在缺陷,一茶一坐公司经营管理有过错,故作出上述判决。
一茶一坐公司代理律师白孝甫表示,产生诉讼主要是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中加盟店经营中产生了较大亏损,加盟商不甘心亏损而产生纠纷。
判决生效后,一茶一坐公司相关负责人卢思珩表示,一茶一坐方面不会再提起上诉。而原告进华公司代理律师胡炯明表示对判决不服,将坚决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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