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探讨零供矛盾的解决之道
红商网讯: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今天我们继续关注如何破解物流顽症。5月12日,我们曾经播出一期关于超市进场费的节目,商务部就此表态说,确实注意到进场费问题对于市场价格,特别是对服装、百货等商品市场价格存在影响,目前正与有关部门共同调研,并正在起草《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意见》和《零售商、供应商商品供销合同规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自2006年,商务部已注意到这个现象,并按照市场经济的框架在规范零供双方市场行为中作出了努力。最近,商务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共同调研这个问题。他说:“正在起草叫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的意见和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的规范,这样两个文件。我们也委托商业联合会和连锁经营协会,对于这项政策进行有关的调研,听取行业的意见。因为这项政策关乎零售商和供应商双方的行为,也关系到政府以什么样一个视角切入到管理市场的角度之中,所以我们也正在文件的征求意见过程之中。”
就在两个规范文件的起草过程中,5月17日,21世纪农商论坛,5月18日中国安全农产流通模式创新论坛相继召开,各路专家共同关注环节多,链条长,矛盾突出的物流顽症,探讨“零供矛盾”的解决之道。在会上,记者专访了商务部研究院流通战略研究部主任张育林。她说:“我觉得供应商和零售商这方面,还是应该,既然有一些政府的调解。怎么样就是在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在大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为流通服务业,给予它足够的关注,能够在一些产业政策上,宏观环境上给它比较好的环境,我觉得这才是治本的良策。
太原美特好超市:今年进场费上调10%
在5月12日的节目《进场费:一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播出之后,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的成员联系到了我们。联合会的秘书长孙国强告诉我们,往年这个时候,代理商们和超市的新合同早就签完了,而今年早已过了续签合同的时候,很多会员们还迟迟没有跟太原市的美特好超市签订新一年的合同。孙国强说:“每年都在续签,但是今年突出一点
今年美特好和所有供应商谈的一点,综合费率要上调10%以上。”
孙国强告诉我们,有二百多家代理商向他反映,今年美特好超市单方面提出,对代理商收的综合费率要涨十个点,甚至更高。一个多月以来,代理商联合会召开了会议,并给美特好超市的负责人发去了要求面谈的函,但是美特好的高层始终对此没有任何回应。孙国强每天都会给联合会的会员们打电话,询问他们与超市协议的进展。孙国强担心地说:“返点涨到35个点。很多供货商生意没法发作,恐怕只能清户了。”
孙国强告诉我们,美特好超市对这些代理商提出,超市收取的综合毛利,要达到产品零售价的百分之三十五到百分之五十,这大大挤压了代理商们的生存空间,代理商们对此是一肚子苦水。但是,在记者联系了多名代理商之后,最终只有两位同意以这种方式接受我们的采访。他们说,此前,曾经对媒体抱怨过美特好费用涨的太高的代理商已经遭到了清场。而且即便打算要退出美特好的代理商们,也仍有大量的存货和货款压在美特好手中。对于苛刻的条件,所有人都是敢怒不敢言。一位姓张的代理商说:“要是前台它的商品毛利不变的话,后台毛利增长十几个点。后台毛利加起来将近30个点。30个点以外就是像新店开业费,是不计入费率,最近开店开得比较多,所以这个费用也比较高。”而一位姓李的代理商说:“超市说给出你们方案,你们自己考虑,考虑清了过来谈,考虑不清就放一句话,清场。”
代理商们告诉我们,美特好是他们不能放弃的一个卖场。美特好是太原本土的一家连锁超市,有十三家大型综合超市,还有不少小的社区店,遍布太原市的重要地段和社区。而其他国际国内的大型综合超市,在太原市的连锁规模却不如美特好,北京华联在当地只有几家大型综合超市,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在太原也只有一家门店,。虽然十个点的费用涨幅对多数代理商来说直接意味着亏损。但是,大多数太原市的代理商们却根本不敢贸然选择退出美特好。
孙国强说这是因为:“美特好一家做的特别大,其他家都和他无法抗衡。举个例子就是说,一家代理商企业销售规模 每年销售任务应该说美特好超市能完成50%,甚至更多。在这种情况下,他要想拿到一个品牌的代理权或者要想维系代理权往下延续,如果美特好不做,就今年就完不成任务,所以他舍弃不了。”代理商李女士说:“美特好占我们整体总销售的60%,因为店多,销量也还行,主要是店多。”代理商张先生则强调:“如果不进完不成厂家完成的销量。离开这家卖场,销售差一半。”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超市里出售的全国统一定价的大品牌商品,想在局部地区进行调价是非常困难的。由于零售价是固定的,代理商的利润空间本来就有限,如果超市大幅增高费用,代理商每卖一件产品都会亏损。代理商李女士说:“涨价是不允许我们随便涨价的。因为他有个全国一个统一零售价,你不可能就是你山西太原高出其他城市。”孙国强强调:“现在我的会员已经反映,已经有不做,厂家全国统一价格,大品牌,全国统一价格,调不了价格,美特好要求强行必须要涨,那没办法退场。”
对于一些小品牌以及价格浮动比较灵活的产品,经销商们就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把超市收的费用加到成本里来,来保证自己不亏损。这位供货商告诉我们,美特好提出的新合同中,要求供货商给它留出的综合毛利涨了十五个点,达到了五十个点。也就是说,超市在前台赚取的差价利润和从经销商一方收取的费用,加起来要占到产品零售价的一半。如此之高的费用,代理商说他们只能通过加高最终零售价来消化。张先生强调:“今年大大提高综合的毛利,涨了大约15个点左右。”
这位经销商给我们算了笔账,表面上看来美特好超市的综合毛利加了十五个点,但是体现在产品价格上,价格的涨幅会超过十五个点。美特好超市原先收取的综合毛利是35个点,那么经销商在给超市交完费用后拿到三十个点,厂商拿到剩下的35个点,假设一个十元钱的商品,厂商、经销商和超市分别赚走3.5元 3元 3.5元。如果超市的综合毛利由35个点增长到50个点,那么即便厂商和经销商的绝对毛利不变,仍然赚取3.5元和3元。但是,按照合同,超市要拿走百分之五十的综合毛利,相当于厂商和经销商的收入之和,总共6.5元,这时产品的售价已经从10元变成了13元。张先生说:“美特好的综合毛利调整以后,在厂方价钱不变,供应商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它的零售价就到了13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