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后来回想起来,当时吃了迷药,签完字后,林聪颖给了他30万元现金,另20万元打了欠条,至今仍在其手中。
林其仁回忆说,这三份文件内容包括声明自己无投资、80%股权无偿转让给林聪颖以及卸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
林其仁说,此后林聪颖曾诉至泉州市中院,称双方当年是假合资,投资人不是林其仁。由于上述三份文件,法院最终判林其仁败诉。但林其仁称,已通过香港律师,开具了当年自己从香港集友银行汇款15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
“如果不是合资,九牧王还必须返还国家几千万退税款,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林其仁说。
对于林其仁的上述阐述,林聪颖完全予以否认。
“别相信他说的这些,我以人格完全担保没有任何一点事情。”林聪颖对记者表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院均已判决他胜诉。
他认为,林其仁等到九牧王即将路演时报料,目的就是“想敲诈笔钱”。
至于对方要“敲诈”多少钱,林聪颖说,林其仁“没开口说多少”。
林聪颖指出,不存在矿泉水迷药一事。当年林其仁之所以愿意无偿转让80%股份给他,是因为“本身是借他的壳,不是我想拿走就能拿走”,“当年只是用他的名字注册了公司,他本身并没有参与经营。”
林聪颖同时认为,早年的公司变更,与目前的上市公司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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