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商局网站企业信息检索显示,大连商场北楼所在地目前为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大商投资)第一分公司的注册地,中山路113号变为大连大商投资第三分公司注册地。
大连大商投资为大商股份和集团主要管理成员投资设立的公司,上述变更表明,大商股份往日存在的与大商集团的同业竞争正在演变为公司高管的同业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大连大商投资的注册地为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大商股份上市之初持有的房产证房产号为:青泥街7号西17-23-6大房执中字第04544号。
两个地点的惊人巧合,其背后是否暗含着上市公司商业物业被管理层自己经商鹊巢鸠占的故事呢?
2011年5月10日,大商股份发布关联交易公告,称将承租坐落于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42号的房屋建筑物、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系统及全部附属物品,租赁面积共计43169㎡,租赁期限为18年,该物业由大商集团实际控制。
但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11年4月末,租赁关联方中兴—大连商业大厦的净资产为-2.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88亿元)。
从一个严重资不抵债的关联方手中租赁面积达43169平米的物业没有任何风险吗?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将上述物业租给上市公司,不仅向大商股份收取2.00元/㎡/天基础租金和0.90元/㎡/天的物业费,而且还要年年从税前利润中拿走44%的分成,这是为了扩大整体规模优势还是向关联方经济扶贫?
大商股份强调,拟租赁物业占据着大连青泥洼成熟商圈和核心地段,是青泥洼商圈的稀缺店铺资源,但因租赁到期停业至今的大连商场北楼为什么不交付给上市公司,中山路113号的商业物业为什么不租给上市公司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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