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日化巨头联合利华被罚了。5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信息称,联合利华公司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依法应予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该公司在约谈后即公开宣布暂停调价并向消费者致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万元,这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该类违法行为最高可罚款300万元。
然而,这张罚单没能赢得想象中一面倒的喝彩声。围绕这张罚单,谁有权决定产品价格;处罚是否依法办事;罚款金额是否过低;国家发改委选择日化行业动手是否避重就轻等问题,一一浮出水面。
隐蔽的串谋
联合利华被处罚的消息传开后,立刻在行业内引起连锁反应。记者昨日试图联系多家日化企业,请他们谈谈对该事件的看法,得到的回复不是无可奉告,就是不方便说。惟一一位愿意开口的业内人士还要求记者隐去其个人信息。据他介绍,日化企业有了“前车之鉴”,“如果喊几句要涨价就要被罚200万元,谁还开口?”
联合利华似乎也学会了自保。记者昨日致电联合利华中国对外沟通部主管郑天慧,她称自己正在国外休假,公司新闻发言人也在休假中,处罚事件以公司发布的公开声明为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联合利华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联合利华真是因为负责人“喊了几句要涨价”就收到200万元罚单吗?
事实并非这么简单。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国家发改委此次处罚,主要是针对企业间的价格串谋行为。涨价是正常的企业行为,但价格串谋会构成价格垄断与价格欺诈。
那么,国家发改委又是如何认定联合利华存在价格串谋?国家发改委称,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经营者由于担心失去市场份额,对于涨价非常谨慎。所以,往往会“采取提前高调发布涨价信息等手段,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以试探市场反应,并希望竞争对手跟进涨价,给了行业竞争者之间一段相互协调价格策略的时间,进而达成价格协同行为,在保持市场份额不变的基础上实现行业集体涨价。
事实是,在联合利华确定4月1日涨价,并通知经销商后,从3月21日至24日,联合利华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确实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谈起过日化行业涨价问题,随后,包括立白、纳爱斯在内的多家日化企业都做出4月1日或4月6日起涨价的决定。这一过程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串谋程序”十分吻合。这恐怕也是发改委处罚联合利华的证据。
模糊的涨价
尽管国家发改委宣称给联合利华开罚单是依法行事,且建立在“证据确凿”基础上,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证据似乎还不够让所有人信服。上海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称,该项处罚证据不足。
国家发改委此次开罚,依据的主要是《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第六条。该条款主要针对3种行为进行限制,分别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在吴冬看来,上述法条主要针对的是发布虚假涨价信息,实际没有涨价需求的行为,而联合利华已经给经销商发了涨价通知,确定在4月1日涨价,这是真实的涨价行为。
针对联合利华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发出涨价信息,吴冬认为,联合利华作为行业内大型企业,通过企业自身状况判断行业价格趋势,本无可厚非。此外,在联合利华是否与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价格串谋问题上,发改委目前发布的证据不足。
实际上,在日化企业是否真有涨价需求的问题上,行业内也存在分歧。面对日化行业原材料成本上涨,快消品行业分析师、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闫强指出,日化行业集体喊涨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涨了。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日化企业可以通过延伸产品线、投放新产品、换新包装等方式提高销量,转移部分成本压力,选择涨价,不排除是有意为之。
那么,国家发改委究竟要不要管,该如何管?宋颂兴提醒,国家发改委在处理价格问题时,首先要维护市场合理竞争和市场定价机制,要严格区分企业自主定价和价格串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