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按理说,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里卖“合家福”产品太正常不过了。然而长丰县的史某却对其叫起了板。他说,安徽百大合家福超市中的“合家福”只是个字号,不是商标。商标为其所注册,百大合家福超市销售“合家福”侵犯了他的商标权。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史某是长丰县三十头乡三十头村人。他在诉状中称,前几年,他陆续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合家福”商标,国家商标局核定其在三类不同的商标上使用“合家福”商标。然而,这此后,他却发现,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东湖山庄店未经许可,在超市内,销售含有史某注册商标文字的商品。
史某遂分别在合肥市临泉路香格里拉花园旁的合家福超市以及其他连锁超市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外包装带有“合家福”标志的平板卫生纸、抽取式面纸等商品。在固定了证据之后,史某一纸诉状将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和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东湖山庄店告到法院,称两被告擅自生产销售印有其商标的商品以获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了他对“合家福”商标的专用权。
史某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尚未销售的涉案侵权商品,并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49000元。
昨日,记者登陆“中国商标网”,以“合家福”为商标名称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合家福”竟然被全国各地的21家公司或者个人在十余类的商品上进行了注册使用。其中,史某在纸、啤酒、厨房用具等三类商标上进行了注册,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却只在推销、商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等商品类别上,将“合家福”进行过注册。
记者随后分别致电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湖山庄店,但工作人员均称,他们还不知道被起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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