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市民程女士在一家家乐福超市购买了巧克力并给孩子食用后,才发现是过期两个月的食品。昨日,记者接到程女士投诉,赶到该超市进行了调查。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汉阳家乐福超市门口,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3盒过期的巧克力。在商品包装盒上,记者看到,该巧克力生产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保质期为12个月,也就是说,这3盒巧克力过期近两个月。记者随后在超市货架上发现两盒包装相同、日期显示过期的巧克力,标价为37.5元/盒。
据程女士称,前日晚,她买回了这种巧克力,直到孩子拆开食用后才发现已经过期了。想到食品已经拆封,她昨日早上又买了两盒留作证据。
上午11时许,汉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赶来,现场查看后,将货架上剩余的两盒过期巧克力暂扣,并组织程女士与超市方调解。
调解中,超市方向程女士道歉,称可能是因为工作人员出错,未及时清理过期货物,并提出愿为程女士购买的三盒过期巧克力办理退货,并支付给程女士500元钱作为补偿;此外,程女士的儿子食用过期巧克力后若出现不适,相关检查和治疗费用由超市承担。然而,程女士不愿接受,她要求,超市方至少要给出过期巧克力售价十倍的赔偿。由于超市方表示,程女士其后购买的两盒巧克力,是在知晓该商品已经过期后,特意买去留作证据的,这两盒巧克力只能原价退货,并交予工商部门暂扣。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欢而散。工商人员现场表示,他们将对超市方销售过期食品进行查处。
昨日下午6时许,索赔出现转机。程女士来电称,超市方下午又打来电话称,愿意出三盒巧克力售价十倍的金额补偿,但她未接受,也未明确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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