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商报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商报 >> 动态 >> 零售商动态 >> 正文
北京好邻居被曝价格“标低收高”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2-09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红商网讯:近期频繁被披露的“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问题依旧在超市行业内传递。昨日,便利店连锁企业好邻居也被曝出“标低收高”事件。一位消费者在好邻居万方园店购买酸奶时发现,货架价签标识的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不符。对此,店内工作人员称“没来得及调整标签”,可以退货。

  昨日有消息称,一位消费者本月6日晚在好邻居万方园店购买了两盒伊利酸奶,货架价签显示的商品价格分别为8.5元和7元,但最终结账单却为9.5元和8.5元。据了解,销售人员先是解释称价签显示的价格所对应的不是顾客购买的商品,后又称“商品新摆上货架,没来得及调整标签”。消息称,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23日,接近最终保质期,该工作人员对此未予以表态,也没有提出赔偿,只是说可以退货。截至昨日发稿时,记者未联系到好邻居相关负责人。

  今年春节前,家乐福与沃尔玛两家外资超市巨头分别被查出在顾客结算账单时存在支付金额高于价签显示价格的问题。这一问题被曝光后,迅速成为行业和社会关注焦点。

  业内人士介绍说,作为超市行业的细分业态,便利店的核心竞争力是便利服务,其最大的特点为24小时营业,与此同时,限于成本等因素,便利店在价格方面并不具备综超和大卖场的优势。一般消费者在便利店购物的数量较少,消费额度往往也不会太大,所以与大卖场相比,便利店如果出现价签与实际支付数字不符的情况更容易被消费者发现。

  在好邻居被曝出价格问题之后,有网友认为,这是后台与前台两个运营平台对接的疏漏,在不少超市都发生过。不过,不管是个别企业的潜规则,还是管理漏洞,标价错乱问题不应由消费者买单。

  京城某超市高管表示,目前行业内出现的“标低收高”问题并非都是企业刻意为之,有一些是系统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属于技术层面。在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继续监督还有哪些超市存在这样的现象之时,超市企业应该做的是加强自检,避免类似的问题持续出现。

来源:商经  姜子谦 责编:寄瑶

【郑重声明】此文不代表红商网商报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相关阅读
·“好邻居“标低价收高价 超市不提赔偿只同意退货 2011年02月14日
·好邻居超市标低价收高价 只退货不赔偿 2011年02月08日
·史密斯热水器爆裂水淹厨房 幸好邻居及时发现 2010年12月15日
·专访北京港佳好邻居便利总经理:力拓加盟 2009年04月12日
搜索更多: 好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