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解协议,中粮公司、中粮烟台公司、王朝公司将撤回对张裕“解百纳”商标所提出的撤销注册申请,张裕集团则将无偿、无限期许可中粮公司及其子公司等6家公司继续使用“解百纳”商标。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解百纳”商标使用权的纠纷从2002年至今,已经持续了8年,虽然之前有过审判,但是纠纷一直存在,这次的和解是双方均做出让步才得以实现的。
对于“解百纳”商标对公司的重要性,张裕在公告中指出,自1997年上市以来,张裕股份一直在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产品在2009年度的销售收入约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3。本案终结后,全国将只有包括张裕股份在内的7家葡萄酒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这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消除“解百纳”品牌葡萄酒现有的恶性竞争局面。
来源:北京商报 李冰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