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从8月4日黄光裕发函要求撤销陈晓、孙一丁董事职务算起,到今天整整一百天。
就在百天来临前夜,陈黄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签署了具备法律效力的谅解备忘录,黄光裕方面的两名代表邹晓春、黄燕虹将进入董事会,国美非上市门店暂不拆分。
双方的和解,不管是否是一种暂时性的妥协,至少已经使得处于分裂边缘的国美回到了相对稳定的状态。正如国美的公告中所称,双方将在所有方面合作,打造一家更强及更具盈利能力的公司。而在这刚刚过去的一百天中,陈晓方面与黄光裕家族围绕国美的控制权上演了一场经典的商战大戏。
导火索:黄光裕发函要求撤销陈晓职务
黄光裕与陈晓的彻底决裂始于2010年8月4日。当天,黄光裕全资拥有的Shinning Crown公司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和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职务。信函中提出了5项要求,这也是此后的9月28日股东大会上黄光裕方面的5项动议,具体包括,撤销董事会的增发授权,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董事职务,提名邹晓春、黄燕虹进入董事会。
陈晓方面很快做出反应,于次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递交诉讼文件,正式起诉黄光裕,追偿其在2008年一月二月前后的违规行为。这也意味着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与大股东黄光裕方面正式决裂。
机构争夺战:双方竭力谋求机构支持
对于黄光裕方面提出召集特别股东大会的要求,国美董事会确定9月28日进行投票。围绕“9·28”之战,陈黄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战前准备。除了通过媒体互相指责对方的口水战,争取持有国美股票的机构支持成为双方备战的重点。
陈晓方面对于获得机构支持信心满满,并曾对媒体表示,获得全部机构的支持。而黄光裕家族则派出邹晓春为代表赴香港拉票。在股东大会前夕,黄家还曾被指“买票”。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的妹妹、鹏润投资董事长黄秀虹曾授权一名华裔女商人负责与机构投资者沟通,若对方帮黄家获得10%至15%的投票支持,将支付2600万美元报酬,但后来因出现问题没有完全实施该协议。
而从股东大会的投票情况看,陈晓获得了更多机构的支持。“9·28”股东大会投票率达80%多,大股东黄光裕除了自己的35.7%的投票外,只获得6%左右的其他支持票。
股权增持战:黄光裕直接增持 贝恩债务股
陈黄双方在争取其他股东支持的同时,也在竭力谋求增加己方股权比例,进而获得在股东大会上更大的话语权。黄光裕方面的做法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近2%(2%为增持上限)。而根据此后披露出来的消息,黄光裕为增持股票和防备陈晓方面突然增发,将手中40%股权质押于金融公司筹资50亿元。
而陈晓和贝恩资本方面的策略是,在股东大会前夕由贝恩进行债转股。债转股后,贝恩持股9.98%,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黄光裕持股则被摊薄至32.47%。贝恩的高明之处在于,合理利用规则,在债转股的时间点选择上即保证了债转股能够在股东大会前完成,获得对应的投票权,但又不给黄光裕留下在股东大会前增持的机会:9月15日,贝恩公告债转股后,根据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黄光裕方面可以再增持2%,但又因联交所“T+5”的规定,贝恩的债转股要到9月22日才能完成,而黄光裕只有在贝恩债转股完成后,才能获得再增持2%的机会,但是因为港交所T+2的交割规定,黄家即使在22日增持,也要等到24日交割,已经错过了9月22日的股权登记截止日。这意味着,在贝恩债转股摊薄黄光裕股权的同时还使得黄家无法通过增持增加股东大会的投票权重。
在这一轮的对决中,黄光裕通过增持应对贝恩债转股后股份被摊薄,然而,贝恩在转股的时间点上胜出一筹,导致黄光裕方面在股东大会前无法再度增持,而从最终的投票结果看,黄家被否的4项动议,距离获得通过仅差3%左右。从投票结果看,贝恩的出招,屏蔽了黄家可能出现的获胜机会。
共2页 [1] [2] 下一页
来源:网易 任冠军 责编:寄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