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商报  您所在的位置:联街网 >> 商报 >> 企业 >> 零售商动态 >> 正文
麦考林侵权案梦芭莎不服一审判决 将继续申诉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0-10-31 联街网 评论 发布稿件

  联街网讯:麦考林称,员工因疏忽造成了使用对方照片,向图片的来源方道歉

  对刚上市的麦考林来说,10月29日或许意义特别,这天国内知名互联网品牌梦芭莎状告电子商务巨头麦考林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上午上海第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麦考林侵权行为,判决其赔偿梦芭莎3.3万元。然而这与之前梦芭莎要求赔偿的200万数额相差甚远,梦芭莎公司表示,一审判决赔偿过低,将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

  麦考林正式回应:因为员工的疏忽,向图片来源方道歉

  近日,就在麦考林成功赴美上市之际,其却因为“山寨文胸门”而陷入舆论的漩涡。

  对于这件事情一直没有表态的麦考林,今天终于向记者做出了正式的回应。

  麦考林的新闻发言人印小姐表示,我门尊重法律的判决,相信法律的判决是非常公正的。

  对于这场官司既定的事实,印小姐也一再强调,“说的既定事实,仅仅只是图片侵权。我们公司员工因为疏忽造成了使用对方照片,因此我们向图片的来源方道歉。”

  但是其指出,“但是对于所谓山寨的产品也好,拷贝款式也好,我们是不承认的。法院的判决也仅仅是图片的侵权。”

  “我们对内部流程进行了检测,对于网络上用图片和目录上使用的图片都进行了一一检测,确保这件事情不会再发生。”

  梦芭莎感慨:秋菊打官司希望公平公正

  “今天下午,我们已经向上海市人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梦芭莎上海营销中心负责人指出,“我们申诉的心态就是秋菊打官司的心态,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申诉的时候仍旧是告对方图片侵权,其表示,虽然对方确实存在实物侵权,但是由于证据难以掌握,其表示现在唯一可以确认的是“他们使用了我们模特的照片,这个是不争的事实。”

  其无奈地告诉记者,这款被麦考林侵权的产品是梦芭莎的主打产品,梦芭莎花费了1500万的广告费。

  “麦考林盗用我们的图片,卖的产品质量和品质上又比我们的产品劣质很多,却以比我们低出许多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佘先生愤怒地指出,“这一行为太糟糕了。”

  尤其是在之后面临很多购买了这一款产品的消费者来退货的时候,“我们损失很大,这些都是由数据说明的。”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样的侵权行为,误导消费者,使我们品牌承受巨大损失。”

  “我们知道这样的侵权案不会获得太多的赔偿,但是麦考林作为一家行业内的大公司,应该当面道歉,或者至少通过我们公司的律师来道歉。”佘先生告诉记者。

  律师指出,侵权成本过低

  其实作为被告,麦考林也碰到过被别的网站盗用图片的情况。“我们每年投入500-600万去拍摄照片,对于照片的制作都是极为用心的。”但是印小姐告诉记者,碰到类似情况一般都是发律师函来处理。

  佘先生指出,这样的侵权行为在B2C行业内经常发生,“之所以注重这个案子,是希望能通过这个案子给予这个行业一些警示,至少通过舆论的压力让这样的侵权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而不仅仅是几万块钱的赔偿。”

  北京薪评律师事务所张韬律师指出,“之所以“山寨”产品繁多,是因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惩罚制度先天不足,违法成本低廉。现实的问题是,很多企业被侵权通过诉讼维权时,其诉讼成本往往与判决赔偿额度相距不大,甚至还有赔钱打官司的情况出现。本案一审判决确认了侵犯著作权的事实,但赔偿数额与原告起诉要求的相距甚远,就是很好的证明。”其表示,这样行为普遍是因为侵权成本太低, 企业“山寨”他人的产品后,被诉索赔时,法院按照现行法律,往往只判决原告能够举证证明的被告侵权所获得的收益(现实中,很难证明),而未被原告发现的部分均不受法律支持,使得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很容易得逞。因此应建立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的企业受到严厉的惩罚,获得的收益远小于付出的被惩罚的代价,而不敢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郑佩珊 责编:寄瑶

【郑重声明】此文不代表联街网商报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相关阅读
·麦考林CEO顾备春:“土葱”炼成记 2010年10月31日
·麦考林侵权一审宣判 梦芭莎获赔3.3万仍要上诉 2010年10月29日
·麦考林顾备春:我们要让对手胆战心惊 2010年10月28日
·麦考林曝“山寨文胸门”或面临巨额侵权赔偿 2010年10月27日
搜索更多: 麦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