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黄光裕看来确非寻常之人。
2010年8月4日,身陷囹圄的他向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国美电器发出信函,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讨论撤销陈晓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等一系列动议。
此举有点反常,黄夫妇目前双双入狱,且面临一桩香港证监会指控,香港高等法院还冻结其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正常人按理会等境况稍缓再谋他图,黄一贯不走寻常路,这成就了他的事业,也害了他,这次不知会带给他怎样的命运。
黄矛头所指的陈晓亦非等闲之人,他领导的国美董事会随即对黄提起诉讼,两人可谓棋逢对手。从永乐上市到与国美合并,及后来并购大中,陈已证明自己对中国家电连锁销售的资深经历和深刻理解,有一般职业经理人无法比拟的能量。
黄光裕务的主要理由是“企业在陈晓带领下发展明显滞后”。黄光裕2008年11月被捕,从此前后九个季度情况看,黄被捕对国美电器的销售打击较大:2008年四季度跌至谷底,此后缓慢回升,到2010年一季度基本恢复到2008年三季度水平,综合毛利率前后波动不大。黄被捕后对国美电器有“黄光裕折价”是肯定的,到底有多大则不好量化。
黄被捕后国美电器由陈晓主导。与其竞争对手苏宁电器相比,从2009年一季度到2010年一季度,两公司综合毛利率差别不大,且变化同步。期间,苏宁季度销售收入从127亿元增加到167亿元,增加31.5%;国美季度销售收入从98亿元增加到118亿元,增加20.4%,增幅明显落后于苏宁。同期换了陈晓以外的其他人领导国美,国美增速是否大于20.4%?如果是,说明还存在“陈晓折价”;如果不是,说明在“黄光裕折价”作用下,可能还存在“陈晓溢价”。无论如何,国美内部严重矛盾已带来“综合折价”是肯定的,公告复牌后国美股价下跌12%就是实证。黄、陈双方内心的真正意图及交涉细节外人无从细究,公众更关心的是这一争执的演化,这不外乎会围绕下列因素展开:
一讲实力,争执的本钱首先是实力。硬实力黄光裕占优,他是公司单一大股东且和其他股东差距较大,但后续实力不足,人在狱中,心系香江,无奈香江有官司在等他。陈晓及贝恩资本即使通过转股、增发等办法,能持有股份和黄比还有差距,不过他们有后续动员能力。软实力,陈晓有上市、兼并、合并的丰富经历,加之与贝恩联手,明显占优,黄光裕的两桩重大法律纠纷则使他失分不少。简言之,黄、陈双方单靠自身实力都无取胜把握,都需争取有实力的机构股东支持。
二讲利益,利益是化敌为友、克敌制胜的法宝。陈晓深谙此道,通过认股权已获大多数国美管理层支持,在他领导下,国美电器业绩和市场表现近一年确在改善,有谈利益的基础。反观黄,可谈的利益不多,不过364间不在上市公司架构内的门店是有力筹码。当然,黄的性格也不排除会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之策。
三讲规则。国美在百慕大注册,香港上市,受两地法规监管,这是核心。规则使用可以很灵活,但是公开的,没有倾向。最近国美引进战略投资者时是否精心设计了他人不易察觉的条款,这需要时间推移才会明朗,但这不是阴谋,是公开信息,只是未必每个人都能像经手者那么准确理解。
黄光裕方面称陈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有点失当,如此一来谁是“威权日去,不胜其忿,坐受废辱”最后被人捅死的高贵乡公?这对黄恐非佳语,还让人闻到了“阴谋论”的气味。黄、陈争执基本是在公开信息下按规则演进,谈不上什么阴谋。至于国美是民族企业、黄光裕是创业英雄之类更是没谱的臆想。国美电器在百慕大注册,是100%外资企业,法律上和贝恩资本没差别;起诉书显示黄不少所谓传奇不过是“事以贿成,一地鸡毛”,其中或有环境因素,但绝对称不上创业英雄。
细想之下,黄光裕和陈晓都应感谢香港。陈晓得感谢香港资本市场让永乐如期上市、退市和国美合并、随后兼并大中,这些要在国内,怕不得扯上N年之久?黄光裕更得感谢香港的监管方式,让他在身陷囹圄、官司缠身、冻结资产的情形下还能自如地行使股东权利。想想昔日枭雄唐万新,被捕后“德隆帝国”顷刻灰飞烟灭,他不应该感到庆幸?
国美电器的黄、陈之争不管结局如何,一定会成为商学院绝佳案例。老板们可借此重估上市优劣,但应警醒的是,上市增加了股权流动性,因此不要有“老板终身制”的念头。老板们用不着去什么“洋大学”念不清不楚的博士,但学习点规则是必须的——别等陷到规则里头就抱怨全世界充满阴谋,这无济于事。
来源:新世纪 王兰 责编: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