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沃尔玛
“作为全球最大的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完全了解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和环境的长远影响。沃尔玛早在2005年便向英国的消费者做出不会出售任何转基因产品的承诺。然而,沃尔玛不仅对中国的消费者执行了双重标准,更对中国的法律采取了漠视态度。”王伟康说。
绿色和平早在3月份抽查结果出来后,就立即将该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反映给沃尔玛相关部门,也曾与沃尔玛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过沟通,但是并没有得到该企业的解释。
沃尔玛公关部姜薇表示,该公司尚未知绿色和平起诉沃尔玛一事,“沃尔玛一直很关注转基因食品与安全,但由于此事事态复杂,需要几个部门讨论后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与说法。”姜薇说。
转基因大米从科研室进入商业生产领域是一个意外,据上述绿色和平调研人员透露,从3月份开始,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开始在查处此案。
而零售商是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的最重要环节,有职责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合法安全的,因此,零售商应当主动采取安全监控措施防止转基因大米流入到不知情的消费者手里。
黄琳琳认为,绿色和平对沃尔玛的中国总部的起诉,可以以“买卖合同纠纷”或者“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赔偿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
绿色和平要求沃尔玛返还原告购米款7.2元,立即销毁所有正在销售和库存的转基因大米,建立相关管控体系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通过2家以上的媒体向社会公众正式道歉;
同时,该组织也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展开从种子源头到米制品的彻底调查,保证整个食物链彻底远离违法转基因稻米的污染。
“由于沃尔玛中国公司总部注册地在深圳,所以首先向罗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据黄琳琳介绍,罗湖区法院已经认可该诉讼可以立案,但是需要补充相关材料,应该在半个月之内可以完成。
急需行政监管体系
“问题的关键是零售商愿不愿意提高监控成本,去对其销售产品进行转基因排查。”黄琳琳表示,“因此,诉讼请求的可操作性尚需讨论并逐步科学化。”
目前可查据的中国转基因大米的生产主要在湖北和湖南,由于转基因大米在生产过程本身就没有公开化,流通也是与非转基因大米混合流通的。因此,违法出售转基因大米的零售很难去溯源责任。因此,最好就是企业在商品采购流程中,有严格的监控机制,防止转基因大米进入超市。
因此,黄琳琳认为,后期监控效率需要两方面促成,一是行政监管体系对零售商严格要求,并有明确的管理与惩罚体制;其次依赖于零售商自律。因此,此次诉讼的结果的执行需要通过政法系统促成行政系统完善对零售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
目前,包括家乐福、欧尚、农工商超市等部分大型零售商已经向绿色和平承诺,不销售转基因食品,而沃尔玛及其他很多零售商皆未做出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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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企业家 责编: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