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权争夺
值得注意的是,太子奶企业作为一个典型的家族式企业,不仅有着极具特色的家族企业发展模式与特征,而且也与沈阳飞龙、秦池、爱多、巨人、太阳神等一样,很难逃出家族制企业“瞬兴瞬亡”的魔咒。
在智维律师事务所的上述人士看来,家族制企业最大的法律风险就在于企业决策权过于集中、家族成员影响企业正确决策的形成及对企业决策的执行带来不利的影响。“尽管一些家族制企业经过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总经理等配置齐全,但在家族制的模式下很难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实际上管理权、决策权等高度集中,毫无民主、规范可言。”
根据公开的消息,太子奶的高级管理层中不乏李途纯的亲属,而外人则很难进入。这也从另一方面解释了,李途纯在太子奶疯狂的扩张战略为何没能得到有效节制。“对于尚未成熟的中国企业而言,外资的引入有时并非想象的那么美好。”该人士指出,因为很多企业在引进外资后,却由于经营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法律风险。
2006年,高盛集团在收购双汇集团35.72%的股份时,就曾遭遇到要约收购30%底线的难题。而最终解决的问题为稀释相关政策规定,高盛联合鼎晖中国成长基金Ⅱ、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等联合中标,从而拿下了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的控制权。此后,双汇的民族品牌的口号逐渐被人遗忘。而“达能”与“娃哈哈”之争的事件也不断提醒中国企业,两资合作千万不能丧失企业的控制权。
因为大多数外资选择注入中国企业,尤其投资公司,其所瞄准的目标都是那些品牌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但由于其资本的逐利性,他们更多看重企业的盈利水平,一旦出现机会,就尽可能地获得企业的最终控制权。目前,也有部分投行已经娴熟地利用金融手段、法律手段通过一定的技巧对中国民族品牌企业实施最终的占有。
为此,智维律师提醒:中国企业在使用外资后被“投资-拖垮-全面控制”的模式已经不胜枚举,在引入外资前,应谨慎考虑清楚外资进入后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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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时报 责编: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