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重合的证据为1994年1月18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天府公司认为,被告百事可乐未取得原告“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的使用权。被告则表示,百事天府公司合法、正当地拥有及使用包括相关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在内的天府可乐各种资产。 据了解,今天开庭主要为举证,法庭辩论择日进行。天府公司总经理钱黄称,公司很有胜诉把握,“如果胜诉,我们将重新生产天府可乐。”虽然国内已有企业向其抛出“橄榄枝”,但天府公司心有余悸,“最好能够找到合适的风投机构。”
1994年,重庆天府与美国百事,以4:6的比例合资成立了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12年后,为抵债务,亏损的重庆天府将股份以1.3亿人民币转让百事可乐,天府可乐品牌就此消失。
去年,天府公司以“百事天府公司、百事公司”侵犯技术秘密为由,向市五中院递交了诉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回“天府可乐”这个品牌。百事公司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定于去年12月的开庭时间也因此被迫推迟。今年3月,这一异议被市五院驳回。
来源:重庆日报 项菲菲 责编:筱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