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今天记者独家了解到,向开曼群岛大法庭申请对太子奶进行清算的为中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庆之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庆源向记者表示,国外法院判决的清算不能对国内的太子奶产业直接生效,需要经过中国法院的裁定。
昨天上午,《株洲晚报》广告部向记者证实,3月30日,花旗银行曾在该报04版的广告位上刊登了中英文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呈请开曼群岛大法院对太子奶进行清算。花旗银行方面于2010年2月22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了呈请,当地法院于4月12日开庭。开曼群岛大法院支持了花旗银行提出的对太子奶进行清算的诉求,并委托了清算人。
开庭两日后的4月14日,港媒率先曝出,开曼群岛大法庭委任香港保华顾问作为太子奶的临时清盘人,对太子奶国内外的资产进行清算。香港保华顾问随即证实,对太子奶进行清算的文件已经发出,接收范围包括太子奶国内外的所有子公司。太子奶方面4月14日晚发声明称,“英、美法系的法律不适合中国的法律,对太子奶不构成任何影响。”
据了解,2007年,为推动海外上市,在英联投资等股东的要求下,太子奶在开曼群岛成立海外公司,国内的太子奶产业均纳入该海外公司。而此次花旗集团正是从开曼群岛的公司入手,申请清算。
对于清算一事,太子奶方面于4月14日晚发公告称,“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旗下国内各子公司均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其全部资产均在中国境内,权利义务受中国法律管辖。”而太子奶的托管方高科奶业于此日也公告称,高科奶业依法取得了太子奶集团的独家租赁经营权,并有单方面延长租赁期的权利。高科奶业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为拯救“太子奶”而依法设立的公司,并与太子奶集团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租赁经营的目的是对太子奶实行保护性经营,逐步使其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算风波系中国太子食品有限公司(开曼)债权人与其股东之间的法律纠纷,该法院的裁定不影响高科奶业的租赁经营。
太子奶在海外申请对太子奶进行清算并涉及到国内的太子奶产业,就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庆之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庆源。孟庆源律师表示,这种跨国破产清算手续比较烦琐,虽然开曼群岛大法院委托清算人对太子奶进行破产清算,但太子奶的主要产业在中国内地,受中国内地的法律保护,清算人无权到内地清算太子奶的产业。对于外国法院的破产裁决,在互惠、有司法协助或国际公约的条件下,还必须经过中国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裁定,破产清算需要符合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规定。孟庆源表示,这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预计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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