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众所周知,“变脸”是川剧艺术中塑造人物的一种特技,被视为川剧的保留项目。殊不知,在葡萄酒行业中,也上演着一场“变脸”大戏——源于对葡萄酒通用品种“解百纳”的争夺。从2001年至今,张裕试图将“解百纳”注册为商标的行为引发业内其他企业的联合抵制,“解百纳之争”从行政程序上升到司法阶段,最近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业内联盟企业继续上诉,并表示希望就司法程序尽快得到终局性的结果,以早日恢复行业秩序。
8年纷争里,张裕及业内联盟双方都曾向执法部门多次举证。但其中存有一个蹊跷之处,难免令人心生不明:坚持将解百纳“归于名下”的张裕,在此前数十年的宣传中,也一直将“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种名称。曾有媒体报道,上世纪50年代,张裕在其承办的教学基地中,教员和技术工人们在车间现场均将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等葡萄品种酿造的原酒统称为生产“解百纳”的原酒。当时葡萄酒酿酒大学的学员,后来大多成为葡萄酒行业的骨干,更有一批人著书立说,著作中不乏将“解百纳”解释为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等葡萄品种的总称。很大程度上,张裕对“解百纳”是葡萄品类的解读,影响了国人对“解百纳”的认识。
如今,什么原因促使张裕着手导演葡萄酒界的这场“变脸“呢?
业内普遍认为,每年15亿的销售市场让张裕站到了行业对立面。有分析人士曾在媒体指出,假如其他品牌因为商标原因被迫停止生产解百纳,那么在市场需求量以正常比例增长的前提下,由张裕以虚高价位控制的解百纳市场每年将给消费者增加20亿元的消费成本。
另一个事实是,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张裕一直向法庭和消费者反复宣称的“70年解百纳”这一论调,却在证据面前无法自圆其说,甚至连张裕公司自己提供的证据也自相矛盾。
2008年,张裕向法庭提交的两份新证据包括上世纪30年代由 “中华民国商标局”出版的 《商标公报》,宣称该刊物 1937年第 143期“审定商标目录”及 1939年第 154期“商标公告期满注册表”均证明了“解百纳”商标曾为张裕所注册。然而,这些资料同样也表明,在当时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中,有效的商标名称是“五角星”,“解百纳”这一名称并未出现。显然,这份得来不易的珍贵历史文献,又一次令张裕在法庭上处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按照国际通行的行业标准,“解百纳”系干红葡萄酒,而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瓶干红诞生于1984年,中国的干红葡萄酒历史不过20多年,中国葡萄酒行业开始大规模酿制解百纳也只经历了短短10余载。业内人士表示,将“解百纳”在中国的历史从二三十年延伸至“70年解百纳”,不知道张裕公司的这种提法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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