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宁波市民张先生来电:21日下午,我在世纪联华超市中兴路店购买了两盒“光明”牌的酒酿。今天早上打开一吃,发现已经变质,再一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已被剪去,小票上也未显示“酒酿”字样。
记者在张先生家看到,一盒酒酿只剩下了盒子,另一盒酒酿还没打开,但散发着酸味,周身也是湿乎乎的。在包装盒上面,贴着世纪联华超市打印的磁条,但磁条的右上角被剪掉(此处其它同类产品标明的是生产日期)。
据张先生说,他买了两盒酒酿,每盒单价为2.09元,总共为4.18元,但在世纪联华超市的购物小票上根本找不到“酒酿”的字样,“4.18元”对应显示的却是超市散装君楷条年糕。
世纪联华超市一负责销售酒酿的柜台售货员周先生说,这个柜台是生产商自己租用的,自行销售产品。如果产品没有生产日期,超市会打印贴上的。为何把生产日期剪掉?周先生说:“是为了突出显示QS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世纪联华超市中兴路店店长助理干俊说,酒酿属于季节性商品,超市进货时没有专门的条码,在上柜销售时临时用另一种等值商品的条码代替。
宁波市消保委负责人说,超市私自为商品贴上生产日期是违法行为,一种商品临时借用另一种商品的条码更是不允许的,消费者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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