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国美电器已与附属公司天津咨询订立重续委托贷款合同,通过贷款银行向北京战圣重新提供为数36亿元的原有贷款资金,为期2年,从2009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14日。
国美电器称,由于原委托贷款合同于2009年12月12日期满,为确保国美集团继续持有对大中的管理权,通过订立重续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抵押文件、委托经营协议及购股权协议,国美集团可巩固在中国特别是在北京地区作为电器及电子消费产品领先零售企业的地位。
责任编辑:筱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