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记:六福珠宝错把石榴石当翡翠卖。昨日,六福珠宝正式公开向花1.4万元购买翡翠戒的顾客道歉,并称这一纠纷因为其“工作失误”导致的。不过,顾客陈先生则坚持诉诸法律解决纠纷。
昨天,六福在本地两家媒体公开发表声明,承认“本公司工作失误”,除了向顾客“郑重道歉”外,强调此次是单一个别事件。
下午六福珠宝专柜的梁经理称,公司已经成立专门小组处理此事。同时,梁经理表明,赔偿数额还是按照消费法的规定。“当时只是我们公司货品的标识出错了,而在顾客发现问题后,我们协商时都表示愿意退货且双倍赔偿,但对方一直不同意。”六福公司还表示,自从今年5月份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已在全国450多家店面展开检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顾客陈先生称已收到六福的道歉,但他还是坚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因为之前与六福珠宝的数次交涉中,他都希望对方能够公开道歉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但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对于六福公司声明的150万的天价索赔,他表示此事纯粹子虚乌有。“我从来没有要求珠宝公司赔多少钱,即使诉诸法律,我也没有强调,法院判赔多少就赔多少”。
消委会
如有欺诈应该赔偿
市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既然顾客陈先生所购戒指的发票和质量是完全不符合的,那么珠宝公司就极有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商家应该作出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是如果像商家所说,顾客要索赔150万,这个要求明显过高,法院基本上不会准许。
消委会最后提醒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时应认真检查核实商品的发票、保证单和鉴定书,不应认为是知名品牌就可以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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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不规范”是珠宝业通病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标识不规范”是目前珠宝产品存在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去年7月,广东省工商局发布第2季度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金银珠宝商品进行监测的情况。共抽查珠宝饰品300批次,192批次不合格,其中134件是由于标识不规范造成。
广东金银首饰商会的会长甄伟钢分析,抽查所反映的最大问题不是质量,而是企业对规范标注不够重视,对如何正确使用规范化标注标识没有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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