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对成都市流通领域的30批次食用油进行了专项质量检测。经检验,一批食用油产品被测不合格,其中包括鲁花牌1L/瓶装坚果调味油过氧化值超标。目前,鲁花牌该批次问题产品已在全国范围全部召回,经整改,新上市的产品复检后全部合格。
据了解,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流通领域销售的30批次食用油的掺伪、酸值、黄曲霉素B1、过氧化值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标称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2008年3月6日生产的 “鲁花”牌1L/瓶装坚果调味油过氧化值超标被判不合格;标称安徽阜阳宝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0月21日生产的“盛和”牌180ml/瓶装盛和香油酸值超标被判不合格;标称信阳市三益油脂有限公司2009年4月9日生产的“申花”牌5L/瓶装纯正菜籽油因酸值超标和掺伪而被判不合格。
“鲁花的不合格产品仅限于这一个批次,消费者若购买了该批次产品可以退货。”成都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工商部门已责令将不合格商品下柜,整改合格后方可上市。但鲁花公司新闻发言人随后在接受记者采访却强调,4日被检出不合格后,该公司于同一天向工商部门主动要求对同一批次的产品进行了复检,结果显示完全合格,并称从来没对相关产品作过下柜处理。
为此,记者又再次致电成都市工商局进行核实,该局消保处负责人表示,鲁花牌该批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后,企业反应非常快,已将不合格产品全国召回,并停止生产,经整改,目前市面上已没有该批次产品,而新上市的产品经重新复检后全部合格。“我们也只能保证送检的批次。”该负责人强调。
一个说没有下架,另一个却说已全国召回;一个说同一批次复检合格,另一个却说是新批次。企业与工商部门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令人费解。为此,记者要求鲁花公司提供复检合格报告,以确认复检的批次,但截至发稿,仍然没有得到企业方面的回复。
记者昨天走访市场发现,目前市场上有两种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调味油,生产日期均为2008年3月6日以后,未发现被曝光的问题批次产品。
责任编辑: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