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从29日开始,日百商城淄博店的员工按点到岗上班时,被记为旷工。原因是他们没有按照口头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报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做法的实质是逼迫员工辞职,从而避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记者走进日百商城淄博店,偌大的购物大厅里空荡荡的,一楼仅有烟草专柜还在营业。客服部质检员小黄说,29日下午他像往常一样按点上班,部门经理给他记了“旷工”。小黄告诉记者,部门经理27日口头通知他于29日14:30之前赶到日百商城日照店报道,在日照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一切自理,没有外地补贴。小黄认为,自己家住淄博,去日照工作人生地不熟,连住的地方都找不到,单位这是明摆着欺负人。“我们都是淄博店员工,淄博店从29日开始停止给我们考勤,让我们去日照报道,不去就记旷工……”淄博店员工小刘、小李、小郭等十几人告诉记者,他们都是淄博当地人,与淄博店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日照店没有任何关系,单位在没有给他们下任何调令的情况下,口头通知他们去日照报到,这就是逼迫员工辞职。“我是被逼无奈辞职的。”小刘说,她的孩子才两岁,如果去日照上班,日子就没法过了,而根据店里的规定,旷工3天就会被开除,她只好交了辞职信。 在二楼防损部办公室里,两名员工正在玩电脑游戏。“这么大的商城,怎么就剩下几个业主经营?淄博店的人为啥要派到日照去?”对于记者的问题,两名工作人员说,这个店面要撤了,他们也是在等回去的通知。 在三楼办公室,一名从日照方面派来的工作人员正与几名淄博的员工谈话。“淄博店员工为什么要派到日照去?”对于记者的提问,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我们是在进行调整。”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日百商城一名葛姓经理。葛经理说,人员调动是日百公司的总体安排。 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的张伟主任认为,员工与日百商城淄博店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地点就是在淄博,企业的上述做法,实质是试图通过这种办法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从而避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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