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最近北京市二中院对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希望能以实际案例给消费者做提醒。下面这个案例,就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顾客在商场里购买了国际名表,但不是原装的,顾客状告商场,但自己最后败诉。这是为什么呢?来看报道。
北京二中院法官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败诉的一方是消费者王先生。早在1995年,王先生就在北京的北辰购物中心花24万元买了一只18K金的劳力士手表,这块表戴了10多年,直到2007年,王先生因手表故障送修时却遭到了拒绝,原来维修店认为这块表非原厂出品。随后王先生把手表送到了权威部门检测,结果显示,这块手表仅是劳力士的机芯,但外观却是经过改装的仿制表。气愤的王先生将北辰购物中心告上了法院,以商场欺诈为由要求北辰购物中心退还货款,并增加一倍赔偿。但北辰购物中心表示,向王先生卖出手表时已经表明手表不是原厂原装产品,王先生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手表,因此不存在欺诈消费问题。法院审理查明,北辰曾经出据过手表改装的检验报告,一审法院判定王先生败诉。
王先生:(商家)把“外观改装”改了章,能看清就不买了
现在不服判决的王先生又上诉到了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而二中院终审的结果仍是维持原判。
编后
因为没看清检验报告,王先生花24万买了一块改装过的劳力士手表也只有认了。这样的判例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尤其是在购买贵重商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各种产品报告,购买后发现问题,也应在两年诉讼期内提起诉讼,否则过了诉讼时效,也就失去了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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