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消费者投诉‘德芙’巧克力生虫”,生产商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昨天给早报记者发来传真,称“鉴于陈女士提供的产品无任何相关信息,我们一时无法判断生虫发生在何时、何环节”,并表示“无法接受”30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
玛氏食品公司称,陈女士表示,每颗独立包装的“德芙”原粒杏仁巧克力是从朋友婚礼上带来的,“无法提供购买处和保质日期等任何其他信息”。在她投诉当天,公司就答复“更换或免费提供价值更高的产品”,并建议进行必要体检,费用由公司负担,“3000元赔偿要求需反映后答复。”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后,公司提出“在问题没搞清楚前愿提供500元,感谢她使用产品,也可支付部分医疗、检查费用”,未被陈女士接受。
玛氏公司称:“巧克力(尤其含果仁品种)对储存条件有严格要求。和许多食品一样,在生产后的流通、存放、食用后密封等环节(尤其是储存开封后未食用完的产品时)如处理不当,有可能发生生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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