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昨日,榕城陈小姐向本报反映,她上月在好百年家居订购了一套温莎情缘品牌家具,价值近3万元,但接到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经销商和商场却要她支付5%的赔偿金。
新购家具质量问题多
陈小姐说,9月23日,她在好百年家居温莎情缘品牌专柜订购了一套家具,总共花了28117元。10月19日,这套家具送货上门,陈小姐发现部分家具存在刮痕等质量问题,于是当场退了1张餐桌、2张椅子和3个抽屉。次日,陈小姐又发现留下的家具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间厅柜有十几处裂痕,白色亚光也泛着蓝色等各种杂色,鞋柜有刮伤,一张床上有个洞,另一张床安装时缺了零配件。
工商介入调解未果
其后,她和专柜的店长、经销商老板、商场工作人员多次协商未果。陈小姐打12315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介入协调,建议专柜经销商全部退货。好百年商场售后部严主管则提出要陈小姐按商品价值的5%支付赔偿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工商人员协调未果。本地多家媒体介入调查陈小姐与好百年家居的纠纷。
商场要消费者付赔偿金
昨日,记者来到好百年商场有关负责人、专柜店长与陈小姐的谈判现场。好百年商场运营部王经理表示,家具是存在瑕疵,是不是质量问题很难认定。他表示,好百年订货单右下角备注里明确写着,“顾客自开具订货单或销售单之日起七天内,非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应当按货值的5%(未送货商品)或10%(已送货商品)赔偿商场或货物供应商为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他解释说,依据这一条款,从9月23日陈小姐下订单之日起计算。陈小姐则表示,一则10月19日专柜经销商才送货上门,二则是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备注这款规定并不适用。
陈小姐提出全部退货,不支付赔偿金,并要好百年家居商场和温莎情缘品牌经销商赔偿自己一个多星期来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1000元。
要退货媒体不能报道
好百年家居商场王经理打印出一份退货协议书,其中第二款称,“因甲乙双方销售中出现的纠纷而引发乙方向媒体投诉,该投诉内容及相关采访内容由乙方负责撤除,确保不出现该纠纷的报道。”陈小姐不肯签协议,好百年家居商场和专柜经销商则表示不能退款给她。双方至今尚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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