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据《市场导报》消息:超市的促销员卖力促销,却要由供应商支付报酬。这种不公平的交易行为早在2006年即被禁止,可是温州市的一家超市却依然我行我素。《市场导报》获悉,该超市日前因滥用优势地位接受无佣金促销而成为当地首家将要遭遇处罚的零售商。
成立于1997年的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以温州、台州为据点,开设有数百家门店。此次遭遇调查的系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状元店。
温州市龙湾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现场有众多促销小姐正在向顾客推销各自的商品。
经询问发现,促销员们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均由供货商提供。超市负责人表示,这一直以来是行业的“潜规则”。他们要求一些二线品牌的供货商,依期限驻店促销。
经调查,该超市曾有“纳爱斯”、“蓝月亮”、“贝因美”、“金日”、“圣元”、“红桃K”、“太子乐”甚至“蒙牛”等20多种品牌的数十位促销小姐“免费”或“收费”进场。
据悉,超市对这些外来“收编”人员制发了《促销员培训手册》,并传授“促销方法及技巧”及“商品陈列、卫生、导购作业指导”,相关的费用支出均由供货商提供。
执法人员指出,根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超市的行为已涉嫌滥用优势地位开展违法促销活动。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超市及供货商将面临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3万元的处罚。
“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名目繁多的不合理费用,是目前突出的不公平交易问题。”龙湾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得工商部门从以往监管乏“术”的困境中走了出来,对于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不合理费用的治理现已有法可依。
人本超市的其他众多门店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市场导报》记者就此电话采访时,超市方的相关人员却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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