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好乐迪 6964首侵权歌曲被删 4月7日,云南省版权局依据调查事实,向昆明好乐迪、山石玖度吧两家卡拉OK经营场所首先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侵权歌曲从VOD点播系统中删除,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侵权,这两家涉嫌侵权的卡拉OK经营场所将面临被删除非法歌曲的严厉处罚。当日,昆明好乐迪、山石玖度吧负责人均在告知书上签了字。 此后,山石玖度吧在限定的整改期内已停业整顿。而昆明好乐迪在接到告知书后,始终没有停止侵权行为,也未能向著作权主管部门提供任何合法歌曲来源。4月25日,云南省版权局依法对昆明好乐迪昆都店进行了现场执法,监督其删除了歌库中涉嫌侵权的歌曲6964首。 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相关负责人吕文举表示,这是自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在全国开展以来,全国首家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没有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权利人作品而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卡拉OK经营场所。(新华社 刘娟 陈鹏)
佛山好乐迪 涉嫌侵权被告上法庭 近日,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未经许可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的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好乐迪娱乐城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合理支出费用共计172448.5元。日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这是自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开展以来,两协会首次对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歌厅提起的民事诉讼。 两协会诉称,被告在其经营的卡拉OK营业场所“佛山市禅城区好乐迪娱乐城”内公开使用卡拉OK点歌播放系统营业性播放未经授权的多首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公开播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并在《佛山日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合理支出费用合计172448.5元,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两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06年12月31日中国音像协会发布《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以来,两协会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但仍有部分歌厅在非法使用两协会管理的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这是对权利人权益的公然藐视。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两协会已经做好了民事诉讼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于践踏权利人权利、拒不履行支付版权使用费义务的歌厅,我们将坚决把其送上法庭。” 据悉,两协会还将在广东地区以深圳为重点采取民事诉讼、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方式进行维权,坚决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配合对涉嫌侵权歌厅的行政执法工作,音著协等权利人近期将陆续对好乐迪全国连锁店提起大规模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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