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区一分局新华工商所接到一个特殊的投诉:广州梦特娇商业有限公司及成都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梦特娇西北地区总代理巡查市场时,发现该公司在我区的3家特许经销商出售假货。接到投诉后,新华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当日9时,记者跟随工商执法人员一同赶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仁义巷64号的梦特娇专卖店。记者看到,该店门口悬挂的宣传广告称,因店内装修服装打2折至4折。梦特娇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店内陈列的商品进行辨别后发现,该店内部分西装、茄克存在无梦特娇防伪纸、假冒防伪纸的现象。
据了解,梦特娇防伪纸使用钞票纸印制,摸上去有凹凸感。经初步查验,新华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涉嫌假冒梦特娇的120多件西装、皮衣等予以暂扣。
当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该店工作人员出示涉假服装的进货手续时,一位自称是库管的工作人员称,老板在外地,无法出具相关手续。当记者询问其是否知道店内有假货时,该工作人员称其知道部分货物是假冒的。
梦特娇西北地区总代理黄韬告诉记者,此次在巡查市场的过程中,发现我区3家梦特娇特许经销商存在售假现象,分别是银川市仁义巷专卖店、东方红商场专卖店和石嘴山市贺兰山商场专卖店,该公司向石嘴山市和银川市的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其中,银川市东方红商场梦特娇专卖店售假数量较少,经商场整顿已整改。其余2家特许经销商已全部将涉嫌假冒的梦特娇服装下架,需待工商部门取样检验后才有定论。
据新华工商所执法人员吕利峰介绍,若经销商确实真假掺卖,其行为就违反了商标法,涉嫌商标侵权。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律师说法
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少忠:特许经销商若依托品牌专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不超过1倍的经济损失。此外,售假行为还违反了商标法,侵犯了商标权。同时,在本案中,若“梦特娇”的特许经销商出售的假冒商品品质与正牌商品有较大差别,也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根据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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