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深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出现大规模“裁撤”员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3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表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永久员工”,更不是“铁饭碗”。国家有关部门将出台配套办法,对用人单位规避法律的行为将不予认可,违规操作的企业可能会得不偿失。
超级路易:华为此举虽有规避法律之嫌,却难达到实际上规避法律的目的。因为在华为采取的离职竞岗的做法下,所谓的“离职”员工并未真正离开华为,而是继续工作,因此工作的年限并不能重新计算,而是要连续计算。
莫莫莉:华为的做法不管是否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都容易对员工感情造成伤害,而对人才的吸纳和培训、员工的团结和凝聚力一直是华为得以迅速崛起的重要基础,华为的做法会否损及这种凝聚力?而且,假如那些拿到20多万元补偿金的骨干员工真的就此离开,不再应聘,对华为而言意味着更惨痛的损失。
新华网友:华为的做法被普遍质疑为是在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风险,不仅当地劳动部门表态其做法不具合法性,有关部门也表示对用人单位规避法律的行为将不予认可。而且,假如有员工因对补偿金的标准不满等原因告上法庭,这件事情将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对华为苦苦构筑起来的良好的企业形象无疑将构成严重伤害。
樱之语: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这样大规模的裁员,沃尔玛只适用两种情况:一是经济性裁员,二是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而裁员,显然这两个条件沃尔玛都不具备。
新华网友:沃尔玛裁员发生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敏感”时刻,虽然公司解释“裁员是优化重组计划的一部分,并非只针对中国”,但恐怕没有人会相信沃尔玛是无意当中才蹚上浑水的。裁员赶在新劳动法实施之前,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但沃尔玛不承认,华为也不承认。
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的思考
屠龙刀:如果连华为、沃尔玛这样我们认为很不错的大公司都这样,要你辞你就得辞,让你走你就得走,那么其他人呢?如果说在两起事件中我们都是“看客”,人家走不走、赔不赔跟我无关。那么距新法实施还有两个月,巨头们的做法会不会形成“破窗效应”,更多的企业以更粗暴的方式“跟进”?
新华网友:华为乱开恶头,沃尔玛变本加厉,这是两个危险的信号,接下来还将有多少企业趋之若骛,我们的有关部门绝不能对这种公然挑衅行为继续漠视和观望。
柳鲲鹏:《劳动合同法》的这个新规定其实对企业是非常有利的。仔细想一想,一名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十年,这个人的能力品行也肯定不错,所以才能取得公司的信任。这样的员工是企业求之不得的人才,一旦走人损失就很大。企业拥有“又红又专”的员工难道不更好吗?员工也可以以此为平台实现人生价值,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雨水:新的劳动法实施在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闻风而动”,“辞职门”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媒体关注,网友热议,专家评论,甚至连政府部门也表态。此时此刻,是不是还有谁缺位?是的,请问工会在做什么呢?工会是有法律保障的,在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时候应该挺身而出,不能噤若寒蝉,不知所以。
新华网友:企业应该建立稳定的文化,有了文化就有了凝聚力,就有了生命。在员工频繁更换的情况下,所谓文化建设完全是空谈,可见终身制的好处是远远超过雇佣制的。实际上美国不少企业就不考虑各种“人性化”措施,让员工工作起来更加安心,从而更加忠心。
延伸阅读
华为、沃尔玛大规模裁员 企业用裁员打如意算盘? (来源:新华网)
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近日发出裁员通知,全球超过200名员工将被“无原则解雇”,其中中国员工占总数一半左右,波及深圳、上海、莆田、东莞的四个分部,主要涉及工厂认证、质量检验等职位。
从今年9月底开始,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出“辞职”,而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惟一变化的就是再次签订劳动合同。
“辞职门”事件 工会不应该失声 (来源:新华博客)
新的劳动法实施在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闻风而动”,“辞职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媒体关注,网友热议,专家评论,甚至连政府部门也表态了。此时此刻,是不是还有谁缺位?是的,请问工会在忙什么呢?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一场博弈,在法律修改以前是这样,在法律修改之后同样如此。政府部门在这场较量中无疑是作为裁判出场的,场上“队员”当然是企业与劳动者,双方队员也许正在为升、降级而叫劲,也许在为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不管怎么样,应该看到双方的利益在有共同点的基础之上也有分歧,大家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应该看到,按照社会学的理论,一个群体的声音大小并不完全取决于其人数的多少,也在于其组织程度。劳动者人数众多,没有“组织”也只是一盘散沙,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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