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广告应注重社会责任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浏阳河酒业有限公司,一位姓张的女士告诉记者,对这则广告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她认为这则广告语是在借超女流行之势,因为超女比赛的口号是“想唱就唱,唱得响亮”,所以做广告时就用“想喝就喝”与之相呼应。
在企业大谈社会责任的今天,一则小小的广告宣传,也会体现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感。酒类产品因其具有特殊性,商家在宣传产品时应注意是否会误导消费者,要避免广告用语不当而造成对企业形象的不良影响。因此,企业在花大力气做宣传的同时,应注意到健康向上的广告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一部分。
目前,工商管理部门对此事未予表态,称未经审核不能做出结论。如果接到相关举报,工商管理部门会对此事进行核查。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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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王葡萄酒夸大宣传
日前,欧王葡萄酒因违反《酒类广告管理办法》,在宣传广告中出现评奖、评优内容,被工商部门查处。起因是欧王葡萄酒在产品宣传资料上出现了:欧王葡萄酒2005年在第43届比利时·布鲁塞尔世界葡萄酒评选中获世界金奖;欧王葡萄酒系列产品符合GIA国际绿色产品标准;欧王葡萄酒系列产品荣获中国名优品牌等获奖内容,以及“消费满多少赠送价值多少的红酒作为礼品”等。
天目湖啤酒涉嫌违规促销
近日,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天目湖”啤酒进行的促销活动中,啤酒外包装纸箱和瓶身上印有“畅饮天目湖,开心来兑奖”及“揭盖畅饮”的字样,“二等奖赠同等啤酒一箱,三等奖赠同等啤酒一瓶”。江苏省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认为,《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在含有附带赠送礼品的广告中,不得将酒类商品作为奖品或者礼品出现。印在啤酒箱体和瓶身上的兑奖信息是促销广告的一个样式,既是广告就应当符合规定。
百威啤酒发布虚假广告
2006年,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的百威啤酒新年促销活动广告称:“即日起赶快购买百威啤酒新年促销装一盒(6罐),即可随包装附赠新年迎福刮卡一张,有机会刮出各款名贵贺岁大礼。”该促销活动在全国29个城市举行,并非只在上海一地,但广告并未对销售范围和各地区的中奖等级和各等级的中奖数量做出明确说明,误导了消费者。且上海的一、二等奖的有奖刮刮卡是在有奖活动开始后才送至经销商的促销产品内,与广告所称的“即日”不符。此外,其“本次活动由上海市某区公证处进行公证”的说法也缺乏事实依据,该公证处并未对有奖刮卡的投放过程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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