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开始向全国持证零售户开放订货,零售户们可以按照规则采购过审国标产品。随着9月30日过渡期截止日的临近,一个时代即将结束,电子烟行业开始真正进入到监管时代。
然而就在此前一周,关于电子烟“通配”的争议声突然多了起来,并迅速将话题引向了“安全”“税收黑洞”等大而虚的概念。而针锋相对的声音则认为“通配侵权论”是品牌在资本驱动下无序竞争中炮制出来的伪命题,已经不适应电子烟新的监管时代,与其抹黑通配,不如反对不正当竞争。
电子烟通配不违法不侵权
电子烟分为烟弹和烟杆两部分,所为通配,就是A品牌的烟弹能插在B品牌的烟杆上使用,A品牌的烟弹就被称为B品牌的通配,实际上在其他行业也称之为“兼容”。
由于部分通配产品价格更加实惠,或是口味更加多样,原品牌认为其伤害了自身的商业利益,遂将其冠以“侵权”之名。换句话说,这更像是在讨论“兼容产品”是否合法合理。
“我们一贯以来的看法是,通配并不像外界所说的山寨假货,它其实是市场的一个真实需求,也是这几年电子烟市场崛起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电子烟行业媒体格物消费主编陈飞对笔者表示,长远来看,通配在当前这个新兴产业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通配产品本身并没有原罪,真正有原罪的是那些打着通配名义的假冒伪劣产品。
事实上,国家监管部门对通配的态度已经在规则和实践中表露无遗。2022年4月,烟草局接连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三项法规,须知第六项申请资料第(三)部分补充说明提到:新增全新烟弹或烟具产品的申请时,需填报与其适配的产品。适配产品可选择自有产品或非自有产品。选择非自有产品作为适配产品时,还需上传该产品被许可适配的授权书。
这里的授权是指什么“权”?对此,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专利律师金旭鹏对笔者表示,这个授权,从法规制定的初衷来看,是为了通过制度帮助规范市场,降低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的侵权风险。试想,生产适配有“权”品牌产品的企业,如果在生产前获得“授权”,那么就不会出现生产及销售产品时被该有“权”品牌起诉侵权的情况。这里的“权”,通常指工业产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专利权、商标权。
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烟弹的底部接口都没有专利保护,也就是说通配烟弹不会因为接口相同而侵权。法律界人士认为,烟弹外观的结构太简单,独创内容太低,也不具备突破性创新,或是并不能引起消费者的视觉关注,所以并不能被认定为外观专利。尤其对于电子烟而言,真正的核心技术在于与安全性紧密相关的雾化芯、烟油等环节。接口形状更像是基于雾化芯形状、供电结构等形成一套行业基础标准。
事实上,2021年电子烟行业就出现过关于通配的诉讼,但都是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发起,而不是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发起,可见通配既不违法也不侵权。
通配符合消费者利益
实际上,与很多推行标准化的行业一样,通配的推广和普及利大于弊,上游供应链能更加高效地配合,将大量元器件通用化,避免生产制造大量互不兼容的产品,降低了滞销带来了资源浪费的可能。而在终端零售和消费层面,电子烟零售户能更灵活地制定产品组合以及备货计划。消费者也能大大降低在不同品牌之间切换的花销。
“今天开放订货,我进了5个品牌的货,其中就有通配产品。”持证店主刘伟向笔者表示,通配在电子烟行业一直存在,过去大家都不在乎,从2020年开始品牌专卖店多起来了,品牌商开始集体抵制通配,通配更多在集合店里销售,或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走货。
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后,渠道由排他性的专卖店转变为了不排他的集合店,随之而变的还有店主们对通配产品的态度。
刘伟说:“现在我希望所有的品牌都用相同的接口,所有的烟弹都通配,这样我就不用分品牌囤货了,消费者的选择也更多。”
对于媒体提到的通配安全性问题,陈飞认为,只要是过了审评的产品就是合格的产品,“国标审评非常严格,包含了安全等方方面面的要求,口感体验可能有差别,但我个人认为安全没问题”。
通配有利于反不正当竞争
业内专家表示,正是由于通配的存在,才让每个通过国标审核的品牌都能重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基于安全性与产品品质公平竞争。而不是任由少数品牌,继续操持着此前非合规时代的资本打法,以接口构建的护城河垄断用户进行不正当竞争。而这一逻辑的转变,实际上正是烟草行业“以国家利益至上,以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体现。
电子烟行业专家祝心武对笔者表示,通配产品并不会破坏监管部门鼓励行业规范发展,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目的,这是两码事。“符合标准的通配烟弹不是假货,消费者可以认准品牌放心购买。”
针对外界关于通配“影响税收”的说法,业界认为,烟草行业关乎国家利益,行政主管部门坚持的是总量管理和供需管理要求,自然会在生产规模、批发与建议零售价格等环节进行通盘考虑与调控,所以“影响税收”一说自然站不住脚,传统卷烟也有高中低档价位的产品,但从未出现“影响税收”这一说法。
来源:国际金融报 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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