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基金综合税负高,行业大佬提多项建议
有关个税费率的变化,对于创投基金现在可谓雪上加霜。
有人算了一笔账:“其他都没问题,业绩提成应该是税后提取,有些规定要8%收益以上才可以提取。”对于上述算法,有机构人士说。
“创投基金的综合税率确实很高,有些政策可能会遏制创投企业的健康发展。”在谈到创投基金的税收问题时,一位行业大佬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创业投资基金往往因基金前期单个项目退出即交税,而后期投资损失无法弥补而造成基金整体上多交税的局面。应该对创业投资基金采用基金收益覆盖基金本金后再交税的征收方式,而非对单个项目的回报进行征税,这样也符合税收中性、税收公平原则。
根据国税总局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章“投资损失确认规定”,投资损失的确认要求过于复杂,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创投企业来说,要取得这些证据非常困难。
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弱,经营不确定性大,投资人的投资失败率很高。而这类企业如果经营失败,大多不会走破产清算程序,往往都是直接关门走人,很可能连工商注销手续都不做,直接变成“僵尸”公司,创投企业根本无法取得合乎现在规定的证据,从而造成创投企业一方面要承担投资早期、初创期项目失败的投资损失,另一方面还要承担因为无法取证导致资产损失难以确认的风险(报损门槛高不能抵扣这部分投资损失,而实际增加了税收成本)。
对于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的扣除可以采用“备案制”而非“审批制”。由创投企业向税务部门出具承诺函,声明所投资项目确已失败,并且愿意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外,创投企业所在地的行业组织作为第三方提供证明。(来源:券商中国) 共2页 上一页 [1] [2] 私募基金涉嫌自融 贝塔理财信披不实? 意隆财富资管计划追踪:阜兴集团疑用私募基金“输血“ 私募基金的艰难之战:股市巨震下的空仓与进场 私募基金面临成长烦恼 三大运营痛点难解决 私募基金面临成长烦恼:三大运营痛点难解决 搜索更多: 私募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