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防范虚拟货币风险传导的政策不断下发。《证券日报》记者发现,继上周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文提示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后,各地相关部门也陆续发布风险提示。严防金融风险,虚拟货币监管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加强。
对此,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云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提示风险,说明行业内有很多打着区块链旗号行骗的‘空气币’传销项目,不排除后续监管措施加码。”
北京、深圳互金协会
加入提示风险“阵营”
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文中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二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三是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随后,《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各地陆续开始发布类似的风险提示,如8月30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及其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稳中提示各互联网金融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主动抵制和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及其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和活动。
早在今年2月份,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就提示过虚拟货币跨境ICO(代币发行融资)等风险,提醒金融消费者认清其中金融风险,不得跨境参与非法集资、跨境洗钱等犯罪行为。年内二度提示风险,可以看出北京对虚拟货币强监管的态势。
不仅是北京,同日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官网转发了披露8月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在8月28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区块链”、“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出风险如下:“虚拟货币”易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此类活动存在多种违法特征、投资者炒作“虚拟货币”易亏损本金、“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自觉抵制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以及伪“区块链”相关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远离市场乱象。
“区块链”被乱用
致风险频发
为何监管部门此时连续提示虚拟货币风险?陈云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提示风险说明行业内有很多打着区块链旗号行骗的“空气币”传销项目,不排除后续监管措施加码。
陈云峰认为,这个时间节点发布这样一份风险提示,一方面由于越来越多的“区块链项目”“爆雷”、项目方跑路、投资者维权事件频出,已经引起公安部门的调查关注,另一方面,以虚拟币、区块链名义融资的“套路”已经为相关部门掌握,从公告内容上来看就已经非常清楚,其中明确提到“代投”、“境外服务器”、“糖果”、“大V站台”等等。
事实上,早在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文前,对“币圈”强监管就有先兆。8月21日,区块链自媒体迎来“地震”,火币资讯、深链财经、大炮评级、币世界快讯服务、金色财经网、火币区块链、每日币读和TokenClub等区块链自媒体微信公众号被永久封号。彼时,有知情人士透露,此部分微信公众号触碰红线,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虽然之后某些被封自媒体再开新号。但币圈面临清理整顿的说法还是不胫而走,往日热闹嘈杂的币圈陷入沉寂,某些法律边缘游走的区块链媒体和项目方集体噤声。(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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